礼让体现文明,礼让让出安全,这是驾驶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也是安全出行的基本保障。近日,我市发生了三起因不礼让造成的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行人引以为戒。
遇斑马线不让行 将行人撞上引擎盖
1月12日17时30分,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泸县曲河北路与碧河路路口时,因未停车让行,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谭某明相撞,造成谭某明受轻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2月2日13时许,胡某驾驶货车行驶至纳溪区人民西路三段某路口左转时,因未礼让行人,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蔡某发生碰撞。

横穿马路遇车辆不让行 两者相撞各担其责
2月14日18时许,孙某驾驶小车行驶至纳溪区裕麟路时,与横穿马路的行人汤某相撞,致汤某受伤。经查,汤某因未行走斑马线,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孙某行车时未礼让行人,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

温馨提示
机动车在通过斑马线前要减速慢行、礼让行人,确保安全后再通过;行人过街须走斑马线,在过斑马线时要多观察,时刻注意周围路况,保证自身安全后再通行。
(来源:泸州头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