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321国道启用二处区间测速设备对超速行为进行抓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4年1月20日0时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4年2月20日正式启用。
二、设置地点

321国道1746公里710米(龙安桥)至1736公里350米(正东镇)(双向)


438省道150公里800米(水尾镇)至161公里20米(天池镇)(双向)


三、抓拍范围
车辆超速行驶等行为。
四、注意事项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叙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月19日
(来源:平安叙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