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说过千遍万遍了,但就是有人“不信邪”,有的人甚至是“南墙已撞,故事已忘”↓
8月5日一早,正在执勤的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丽璟路与半岛北路十字路口有人驾车连续转圈,十分危险。

接警后,民警立即驾车赶到现场,但车辆已经离去,随后民警立即根据车辆信息进行布控,在玉蟾大道将车辆挡获。

驾驶员钟某某下车时满身酒气,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65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经查,钟某某8月4日晚饮酒至5日凌晨,一大早酒劲还未过就驾车外出。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钟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再次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实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希望大家约束自己劝导他人↓

(来源:平安泸州、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