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朋友:
新年好!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居民健康的重要保障,是抵御疾病风险、减轻家庭负担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区仍有部分居民未及时参保,导致突发疾病住院时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增加了家庭负担,生活陷入困境。为确保您及家人病有所医、医有所保,请您及时为自己和家人参保缴费,为家人的平安健康、和谐幸福增添一份保障!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至2月29日,连续参保人员在2月29日前缴费的,自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月29日前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在2月29日前参保缴费的,视为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后续保缴费的,按新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新参保人员从缴费之月起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当前正值春节返乡之际,农民工朋友切记要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若您长期在异地参加职工医保的,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前,要详细了解转入地和转出地的医保政策,再做出选择。
您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若需咨询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请咨询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龙马潭区区税务局:0830-2571241
龙马潭区区医疗保障局:0830-2507976 0830-2511817
祝您龙年吉祥,顺遂安康!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
(来源:龙马潭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