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复工复产复学,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和谐安全的氛围,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支持复工复产复学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对近期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01、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背景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尤其是要加强对恢复正常经营或供餐的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各类餐饮场所的监督检查、宣教指导。在解除静态管理后,恢复正常营业和供餐前,督促各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全面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倡分餐和错峰就餐,推广使用公勺公筷,杜绝餐饮浪费。
02、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持续保持集中监管仓高效运转,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批批检测、件件消毒”的防控要求。督促冷链食品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管理”和市场销售 “四个不得”的防控要求;压实压紧冻库属地行政库长、行业主管库长、企业主体库长“一库三长”责任制,补齐冷链疫情防控的短板和漏洞;强化“川食安溯源”平台运用,及时排查处置冷链食品风险;严厉打击应入仓未入仓而“体外循环”、走私、偷运、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等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冷链市场环境。应急状态下,全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暂停接受进口冷链食品预约和入仓,限制进口冷链食品在市场流通。
03、持续做好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要求各区县务必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秋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于开学前,自行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辖区内学校(包括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各区县抽查不少于6所学校食堂、6家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店。
04、做好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车站周边、文化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农产品交易市场、大中型餐饮单位、“农家乐”、农村“坝坝宴”等为重点对象,以消费量大的酒类、饮料、乳制品、肉制品、地方特色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冷链食品等作为重点品种,加强节日期间市场巡查,严格执法,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市食安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督促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
05、多措并举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底线
综合运用检查、抽检、处罚、约谈、培训、宣传、信息公开等手段、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底线,全力以赴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利用微信、微博、网站、广播、报纸等各类媒体,持续做好食品安全“红黑榜”发布,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特别是要向食品经营单位与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防范误食有毒野生菌、醇基燃料、亚硝酸盐等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公众强化安全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强化值班值守,保障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妥善处置舆情事件,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