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民政局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促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泸州市将调整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标准
并发放从业年限补贴

01、补贴对象
泸州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补贴对象为在已登记备案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组织)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并签订规范用工合同的养老护理人员。
02、补贴标准
★岗位补贴标准——
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护理从业人员,给予每月100元岗位补贴。
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护理从业人员,给予每月200元岗位补贴。
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护理从业人员,给予每月300元岗位补贴。
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护理从业人员,给予每月500元岗位补贴。
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护理从业人员,给予每月800元岗位补贴。
★从业年限补贴标准——
此外,还将发放从业年限补贴。标准为:对在泸州市养老机构连续从事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一线工作满3年的养老护理员每人补贴1200元;从第4年起,每满1年补贴500元;从第7年起,每满1年补贴600元。
从业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从业年限补贴不超过10年(含10年)且补贴对象不超过65周岁。
03、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于每年6月和12月,由其所在养老服务机构,统一向所属区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工资发放表、劳动用工合同等申报资料。
区县民政、财政部门审核后,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对象本人。在泸州市社会福利院的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由泸州市民政局负责审核工作。
(来源:泸州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