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关于启用纳江路政务服务中心路段等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启用纳江路政务服务中心路段等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5年3月7日起,试运行一个月,2025年4月7日正式启用。
二、抓拍地点
1、纳江路政务服务中心路段;

2、芳草路凤凰城路段;

3、麒麟路与裕麟路交叉口;

4、护国大道棉花山交叉口;

5、蓝安路三段与茂林路交叉口。

三、抓拍范围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6、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2025年3月6日
(来源:酒城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