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和第24个“三八”妇女维权周到来之际,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泸州市妇联等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共同建立和签署了《关于建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这是泸州首个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其中包含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协作,是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后,泸州在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细化了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明确了妇女儿童民事支持起诉主要适用案件范围,其中包含因婚姻家庭遭受暴力、虐待、遗弃,致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妇女、儿童请求依法保护的情况;妇女因就业、劳动报酬等受到歧视,请求平等就业权及社会保障权利等情况。
泸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促进相关成员单位依法履职,在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工作合力,助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专业化与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依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