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2021年绩效评价结果公布,泸州被评为A档,全国仅5个。根据《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财政部近期组织专家对2021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泸州被评为A档。根据《办法》,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A、示范期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在拨付资金时适当加快进度。

2016年,泸州市被列为全省海绵试点城市,启动了海绵城市建设。所谓“海绵”,是在充分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生态空间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城市透水地面面积、提升雨水储蓄调节功能,让城市像海绵一样吸收、渗透、储蓄、净化和利用雨水,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原有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近年来,泸州因地制宜,实施玉带河、倒流河湿地公园等一批生态修复项目;建成渔子溪湿地公园、龙涧溪公园等海绵型生态公园,同步打造了东岩公园、驴子湾公园等一批绿地游园,建成区绿地率明显提升。启动海绵城市建设以来,泸州的变化有目共睹,“大雨不内涝,小雨不湿鞋”“出门见绿、移步见景、小行见园”……在“建设海绵城市典范,打造绿色生态酒城”的大考上,泸州市“阶段考”成绩亮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