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发布严正声明称,有人在网络恶意造谣诋毁学校教职工,对此,学校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声明全文如下 ↓↓↓

玉带河派出所的处警登记表中记载,4月8日21时许,学校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部部长徐世银在学校招生群中发现一张微信朋友圈截图,截图内容是“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老师刘学峰因指引误导学生肆意在网上诋毁其他学校,并冒充他校招生人员对学生传导不良信息,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拘留,教育局已对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进行相应处罚”等谣言。徐世银认为网络上散播的谣言对学校及老师刘学峰本人造成恶劣影响,因此报警求助。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依照《刑法》规定,若造谣诽谤行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来源: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