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兴隆公园路等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实地勘察和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启用兴隆公园路等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4年3月6日0时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4年4月6日正式启用。
二、设置地点
1、兴隆公园路

2、府前街与建设路交叉口

3、健郎路与蔺阳大道交叉口

4、建设路

5、雅兰路

三、抓拍范围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被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古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3月15日
(来源:古蔺融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