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在全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第13号)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江阳区定于2022年10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上午6:00-11:00,具体采样时间以所在街镇、社区(村)、小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对象
全区所有居民(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注意事项
(一)请全体居民认真履行防疫义务,主动配合参与,全区居民在完成核酸采样后可凭“已完成10月10日核酸采样”标识有序流动。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要严格查验已完成核酸采样标识,未完成采样人员原则不得进入场所内。
(二)全区居民请在街镇、社区(村)、小区组织下,有序前往指定地点接受核酸采样。主动礼让上班人员优先采样,在校生(不含幼儿园)在学校集中采样。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等人员,主动向社区(村)、小区工作人员报备,可不参加现场集中采样,由工作人员入户采样。有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症状的居民,请勿参加现场核酸采样,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发热门诊采样就诊,并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告知所在社区(村)、小区。
(三)请提前准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簿)、手机、“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小孩、老人等无智能手机人员,可由其亲属在“天府健康通”代为申领家庭健康码。
(四)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严格保持一米线距离,不交谈、不聚集,不在采样现场随意走动,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
(五)请全体居民认真履行防疫义务,主动配合参与,完成核酸采样后立即返回居住地。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感谢全体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9日
泸州市纳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全员核酸检测时间的
通 告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国庆节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您和家人健康,结合省、市最新要求,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将原定于2022年10月12日(星期三)的每周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时间调整为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06:00-12:0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纳溪区辖区范围内全体市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来流动人员等。特别提示:
(一)正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人员,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二)若发现天府健康通“红码”人员,立即向村(社区)报备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就地隔离,等待转运管理;若发现“黄码”人员,立即向村(社区)报备信息,按照村(社区)安排进行核酸采样。
(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采样检测。
二、其他事项
(一)为高质高效开展本轮全员核酸检测,排查隐匿传播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应检必检”要求,检测时段内全体市民除出门采样外原则上居家不外出,确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市民,经所在村(社区)同意,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可外出。
(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小区所发布的采样时间和采样点位,提前准备好“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或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全程佩戴好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分批次、分时段有序参加。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认真履行防疫义务,主动配合参与,完成核酸采样后立即返回居住地,不驻留聚集、不拍摄传播、不造谣传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泸州市纳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