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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我市公交专用道专用时长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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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区道路资源利用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 市公安局将于7月1日…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区道路资源利用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

市公安局将于7月1日起

对我市公交专用道专用时长和通行权限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微信图片_20220628092946.jpg

一、公交专用车道专用时长

公交专用道专用时长(原:7:00一19:00)调整为:

早(7:00—9:00)和晚(17:00—19:30)两个时段专用。

二、公交专用车道通行权限

1、专用时间内,禁止公交车以外的机动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在非专用期间,公交专用道为公交优先道,在保障公交优先通行情况下,社会车辆可临时借道通行。

微信图片_20220628092952.jpg

↑公交专用标志牌样式

2、专用时间内,允许校车、已办理通行证的交通车、新能源出租车、特种应急车辆,以及9座(含9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

3、需在路口实施右转的社会车辆,可临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但应注意避让公交车,不得长时占用公交专用车道。

微信图片_20220628092955.jpg

↑公交专用道标志牌样式

4、酒谷大道二段、三段、四段公交专用道,在二环路(高新区段)建成前均调整为全时段公交优先道,允许社会车辆借道通行。

交警提醒:

本通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特殊情况说明:城区部分拥堵路段(或路口),如设置有拥堵时段共用公交专用道标志牌(下图所示),可在规定路段内临时借公交专用道通行(下一个信号灯路口截止),以缓解道路拥堵压力。

微信图片_20220628092958.jpg

↑蓝安路、江南路、康城路等路段

已设置的拥堵时段共用公交专用道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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