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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及企业1.3万余家!泸州中小微企业职工医保可缓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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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消息,为助力企业纾困稳岗,泸州市阶段性缓缴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惠及企业1.3…

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消息,为助力企业纾困稳岗,泸州市阶段性缓缴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惠及企业1.3万余家。

   企业应确保职工连续参保

   此次阶段性缓缴从今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3个月缓缴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泸州市医保局待遇保障与经办指导科工作人员喻金介绍,在3个月的缓缴期内,中小微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医保待遇“应享尽享”、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应报尽报”。

   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为简化办事流程,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此次阶段性缓缴泸州市还全面推行了“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及时将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名单在医保系统当中进行标识,相关企业不用到窗口办理即可享受缓缴政策。

   此外,参保人出现离职、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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