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公示期内,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意见,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和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传真):3118279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市委2号楼市文明办(310室) 邮编:646000 电子邮箱:lzgmddjjk@163.com
2022年第三、四季度“泸州好人”拟表扬名单已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10月17日。 2022年…

在公示期内,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意见,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和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传真):3118279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市委2号楼市文明办(310室) 邮编:646000 电子邮箱:lzgmddj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