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工作需要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3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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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下午17:00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将《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及其他资质证书等所有资料扫描在同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593391466@qq.com,“文件名”为姓名+岗位+电话号码。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
(二)责任心强,肯于吃苦,甘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四)报考人员年龄:30岁以下(1992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五)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公告发布之日已取得学历证书为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三、招考组织
1.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由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
2.报考人员面试时应提供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经审核,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短信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考核项目建设方面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同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招聘人数2倍或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用。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由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面试测评小组,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项目建设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及应试人员的形象气质等综合能力。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面试笔试成绩完全相同,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时,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最后并列成绩人员拟进入体检的名次)。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最后综合得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一)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古蔺县恒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后办理派遣手续,由古蔺县恒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派到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被派遣人员应服从用人单位的调配,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工作安排、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应工作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将被派遣人员退回古蔺县恒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薪酬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考核制,岗位年薪7-10万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
1.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能参加笔试、面试。
2.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打开“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佩戴口罩,保持间隔一米并扫场所码查验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3.所有参加招聘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参加招聘途中乘坐公共交通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考生自备。
4.所有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招聘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疫情防控的其他要求按照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其它要求
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被派遣人员与古蔺县恒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被派遣人员由古蔺县恒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管理。工资薪酬发放、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等由古蔺县恒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
本公告由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0-722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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