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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关于新增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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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新增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第3号)   根据…

古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新增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第3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新增临时管控区域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域

  彰德街道:华帝曦城1栋、凤凰城4期1栋3单元。

  金兰街道:水岸名宅二期5栋4单元、蔺州国际2期还房6栋4单元。

  二、临时管控区域防控措施

  (一)阳性感染者所在楼栋或自建独栋房,从实施管控之时起,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严格落实5天3检(第1、3、5天),上门核酸采样,期间不得外出,连续5天无新增病例解除管控。

  (二)阳性感染者所在小区的其他楼栋或自建独栋房相邻区域住户,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控措施,严格实施3天3检,第一次开展核酸采样时,须分时段有序参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采样完毕立即返回居所,第1次核酸报告为阴性以后,方可自由流动。后续两天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前往便民核酸检测点完成核酸采样,管控期间出入管控区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连续3天无新增病例解除管控。

  (三)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切实做好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服务保障工作。管控期间,因就医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应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四)本通告自属地政府对上述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起执行,后续如有变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特此通告。

 古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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