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纳溪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于9月11日起重新启用云溪东路等三处地点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3年9月11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3年10月11日正式启用。
二、设置地点
云溪东路一段老建工路段
云溪东路二段邮储银行路段
云溪西路一段区政府路段
三、抓拍范围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行为。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 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2023 年9月11日

(来源:酒城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