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引领文明,2023年3月起,市文明委组织开展了“德耀酒城”第八届泸州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通过组织推荐、资格审核、网上评议、评委评审、媒体公示等程序,决定表扬胡敬华等10人为“德耀酒城”第八届泸州市道德模范。
“德耀酒城”第八届泸州市道德模范名单
一、助人为乐
胡敬华 古蔺县太平镇长征街社区退休干部
汪运全 龙马潭区小市街道下大街社区党委委员
二、见义勇为
李再忠 纳溪区税务局东升税务分局干部
李 刚 四川融通安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酒城护卫武装守押分公司押运车长
三、诚实守信
万昭玲 泸州忆家乡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陆相东 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四、孝老爱亲
田德荣 江阳区通滩镇通滩社区居民
何天富 泸县云龙镇云丰村八组村民
五、敬业奉献
陈 跃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核医学科主任
赵丙坤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包材采供中心总经理
按照《泸州市道德模范选树办法》,我市每2年开展一次道德模范选树工作,每次选树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类共10名人选。今年3月,市文明办启动了第八届泸州市道德模范选树。历经5个月,产生了拟表扬人选。
泸州市道德模范总体标准为: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其中:“见义勇为”类对象须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见义勇为表扬。
(来源: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