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二环路高新区段(城南大道-泰安长江大桥)、千凤路段(春雨路至空港路)已基本具备通车条件,为尽早发挥项目社会效益,方便群众出行,相关部门决定于9月29日试行开放该路段交通。
通车情况
泸州市二环路为城市环线交通,串联城北、城西、邻玉、城南、纳溪、沙茜、泰安、黄舣、高坝、安宁石洞等规划组团,具体由:环线北段(千凤路)一沱江六桥一长江六桥一快速环线西段一环线南段(绕城南环)一泰安桥一环线东段(空港大道))围合而成,全长52.5公里,新建段41公里,临港大道11.5公里;

其中新建段的纳溪段、长江六桥北连接线段、沱江六桥连接线段、高新A段已开放通行;高新B段(城南大道-泰安大桥)、城北千凤路段(春雨路-临港大道)将于9月29日开放通行;届时二环路全线将只剩下长江六桥南连接线和桥梁主线暂未开通,全线贯通时间预计在今年12月31日前。

(齐家互通立交流线图)

(七一互通立交流线图)
公安交警特别提示
具体如下:
一、开放时间
2023年9月29日早上8:00试开放通行。
二、试通车路段
1、江阳区:二环路高新区A、B段(城南互通立交-酒谷互通立交),其中渔子溪路段辅道暂不开放。
2、龙马潭区:二环路北段(蜀泸互通立交-七一互通立交)。
三、交通管理方式
(一)车辆禁限行管理规定
1、二环路主道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警用摩托车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
2、二环路全路段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因城市工程建设、生产生活需要,确需上二环路行驶的相关车辆,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3、执行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抢险、环卫作业和公安交通管理任务等特种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二)限速规定
1、主路采取分车型限速(小型车80公里/小时、大型车70公里/小时),辅道限速40公里/小时,上下匝道限速40公里/小时。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道路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2、遇有恶劣天气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当服从公安交管部门管理。
(三)城市快速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照高速公路规定执行,不得有以下行为:
1、倒车、逆行、掉头或者非紧急情况时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或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4、连续使用远光灯;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6、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
请广大司机朋友驾驶时注意观察标志标线,出口行驶过了请继续向前行驶,在下一出口驶出。
本公告自2023年9月29日8:00起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道路交通标识变化,按照通告内容合理调整出行路线,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处罚。
(来源:酒城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