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泸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方案》明确,到2024年,我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不断提升,园林绿地布局更加合理,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环境更加宜居,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力争到2025年成功评定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根据《方案》,2023年11月起,泸州进入全面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阶段,泸州要怎样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视听君为你划重点
重点任务
实施生态宜居工程
全面推进“全域公园体系+三级绿道+公园社区”建设,开展城市公园、绿道项目建设,打造示范项目。
依据城市总体空间发展战略,加强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隔离带和生态景观廊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突出特色”的原则,全面开展长江滨江公园(小关门至柏木溪段)、儿童公园、高铁站站前公园及纳溪区冠山公园升级打造等项目建设;打造长江滨江绿道(黄舣段)、沱江滨江绿道(小市段)等“酒城绿道”系统,构建覆盖全域的生态“绿脉”;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原则,合理布局大、中、小公园绿地,建设一批口袋公园,进一步均衡公园绿地分布。
确保2023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平方米,城市万人绿道长度达到1.2公里。

实施健康舒适工程
强化附属绿地和立体绿化建设,打造示范项目。
坚持城市道路普遍绿化和重点路段美化相结合,全面推进二环路、茜草片区市政道路、高铁片区市政道路、城西片区市政道路等城市主次道路绿化景观项目,确保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达到85%以上。
对居住区(单位)的附属绿地建设加强指导,审查绿化建设方案,开展竣工验收备案,引导居住区(单位)绿化向更高层次发展。
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确保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达到60%以上。对有条件的新建、改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设施开展立体绿化建设。

实施安全韧性工程
加强城市水体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依托长江、沱江沿岸湿地资源,以倒流河、龙涧溪、渔子溪、玉带河、永宁河、杨桥湖等为依托,不断提高湿地面积,恢复和提高湿地生态功能。按照《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设置防灾避险绿地,纳入城市防灾避险体系。

实施风貌特色工程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保留城市记忆,开展《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按照名录和保护要求扎实开展公园保护。
推进宝莲街—蒋兆和故居、宜民古街、和丰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宝莲街—蒋兆和故居历史文化街区微改造,初步构建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一批示范带动项目。
加强对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的保护,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加强城市园林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在园林绿化建设中体现地域、历史、人文特色,弘扬地方传统文化。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需要每一个泸州人的支持,让我们一起积极支持参与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和城市绿化美化活动,为城市增绿添彩贡献力量。
(来源:视听泸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