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记者从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公布了《四川省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四川省2023年度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涉及停车收费、物业费等
根据此次公布的《目录清单》,四川省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主要包括交通服务收费、公共事业服务收费、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三大类别,每个类别又分一、二级项目,其中一级收费项目共12个,每项目收费公布了收费标准。
例如↓↓↓
涉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收费,其明确公布: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收费标准为起价0.5-10元/小时;
政府定价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主终端收费标准:城镇居民用户为成都市24元/月·户,其他市(州)23元/月·户,农村居民用户为22元/月·户;副终端收费标准,以户为单位计算,第一台6元/月,第二台4元/月,第三台及以上每台2元/月;
政府定价的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配备电梯的0.5-3元/平方米,未配备电梯的0.4-2.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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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各地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对于授权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有关内容详见各地制定的具体收费文件。
公布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目录
此外,省发展改革委近日还公布了我省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目录,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行为,提高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透明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通知要求,各地要不断完善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严禁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

(来源:四川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