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四川省5项经验做法被纳入其中,泸州独占3项。

具体包括:
四川省在建立政府持续投入机制方面经验做法
泸州市在科学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方面经验做法
泸州市在工程施工阶段,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方面经验做法
泸州市在竣工验收阶段,推行联合验收方面经验做法
广安市在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推进机制方面经验做法
泸州部分详情如下↓↓↓
泸州市
政策机制:统筹规划
主要举措:科学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具体做法:信阳市、泸州市、中山市等针对近期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划分完整的排水分区,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分年度细化落实具体建设任务,明确实施主体。

政策机制:全流程管控
主要举措:在工程施工阶段,强化工程质量监管
具体做法:泸州市等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常态化巡查督察制度,牵头部门按月度、季度分层级督查海绵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形成整改联系单或督办函发送建设单位,并编制督查月报、季度督查专报等报送市政府。
政策机制:全流程管控
主要举措:在竣工验收阶段,推行联合验收
具体做法:深圳市、泸州市、昆山市等将海绵城市设施专项验收合格作为组织工程联合验收必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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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是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近年来,泸州市坚持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要发展机遇。自2021年成功申报为国家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以来,泸州市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近日,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了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包括学校、住宅小区、城市桥梁、公园等共195个。

《泸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2021-2035)》也已形成初步成果,并于日前进行公示。根据《专项规划修编》,泸州将构建“两江八水连多脉、四山环抱嵌多园”的海绵生态空间格局。

两江:长江、沱江,提升区域流域雨洪行泄与生态服务功能。
八水:玉带河、龙涧溪、柏木溪、渔子溪、永宁河、龙溪河、倒流河、古楼溪,加强植被缓冲带建设,优化滨河缓冲空间后退管理保障过流能力并净化水质。
四山:方山、南寿山、芙蓉山、九狮山,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森林抚育提质,提升源头滞蓄与水源涵养功能
多园:渔子溪、玉带河、柏木溪、冠山等公园,强化公园绿地雨水滞留与调蓄错峰功能。
多脉:学士山、鸡峰山等山体廊道、八水主要支流的水生态廊道、重要行泄道路等绿廊,串联成网,提高雨水行泄能力
(来源:四川建设发布、泸州住建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