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市民朋友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近期在社交媒体看到有传闻长江泸州段可以进行娱乐性钓鱼,只要不是生产性捕捞就不违法,因此有人会趁着夜色在黄舣镇江边钓鱼。对此,泸州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回复:
长江禁渔期是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此期间长江流域所有天然水域禁止一切生产性捕捞和垂钓行为。长江干流泸州段属于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常年禁止垂钓(包括娱乐性垂钓)。
江阳区黄舣镇有人在陡坎子至罗湾五社江段江边钓鱼属违规垂钓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加强对该水域的执法力度,不定期进行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

再次提醒市民朋友:
在泸州境内,除稻田、池塘、人工湖外,其他水域都不能垂钓。
禁钓区域包括:长江、沱江、赤水河、永宁河、濑溪河、龙溪河及其干流、支流;泸县立石镇毗卢镇玉龙湖、海潮镇海潮湖;纳溪区上马镇黄龙湖、大渡口镇凤凰湖;合江县凤鸣镇金龙湖、合江城西将军湖;古蔺县城北红龙湖;江阳区杨桥湖。
(来源:泸州头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