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发《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规划(2023-2030年)》,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达到省内一流、中西部地级城市领先水平。
《规划》主要包括十四方面内容,通过对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量进行预测,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源头减量、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系统等重点任务进行规划,为泸州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成以法治为基础、政策完善、技术先进、社会协同的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体系,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城乡统筹新模式;
到2030年,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两网衔接”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达国内先进。
分类标准
泸州市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泸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则采用“2+N”的分类方式,“2”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N”则是根据各区域农村不同生活生产情况因地制宜的选择类别,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灰渣或进一步细化的类别等。
源头减量规划
全面推行绿色办公。提高办公设备和资产使用效率,鼓励纸张双面打印。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制定和完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限制商品过度
包装并进行重点监督。 鼓励居民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执行“限塑令”,限制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使用一次性用品。
减少塑料垃圾生产使用。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的塑料制品。
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加强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管理,鼓励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主动提供“小份菜”“小份饭”。
《规划》还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大件垃圾分类体系等内容作出了规划。
(来源:泸州城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