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面向社会招录消防文员的公告
(2024年招录第3号)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招录消防文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组织
本次拟招录消防文员4人,其中:
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文秘档案员:1人
龙马潭区消防救援大队后勤财务员:1人
合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宣传员:2人
招录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招录计划统一分配至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且人员服从工作地点调动。
本次消防文员招录工作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统一组织,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实施。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需年满20周岁不超过30周岁;其中,文秘档案员:限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计算机一级证书者优先。消防宣传员:限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绘画、平面设计等相关专业,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新闻敏感性和一定的创意策划能力,掌握视频(PR、AE等)、图片(PS、LR等)后期编辑软件。持C1驾照、有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者优先。后勤财务员:限会计相关专业,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且有两年以上会计相关行业工作经验,有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四)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五)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张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报名地点为: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9号(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5楼508办公室,0830-372113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
四、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
(一)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二)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测试人员签订《健康承诺书》后才能参加考试测试,测评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
(三)通过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评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一)笔试。全部为客观题。总共100道试题,分值为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具体考察科目为:思想政治综合内容、报考岗位类别知识考试。(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根据考生所报考岗位对考核测试总成绩分类进行排名,按招录计划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名单。
(一)体格检查。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如有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不合格者,按分类排名情况依次递补,并对递补对象开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和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综合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入职训练及考核管理
新录用消防文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期间实行全程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消防文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对违反规章制度者,依法予以辞退。
八、职业优待和工资待遇
职业优待按照《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对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记二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记一等功;对成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授予荣誉称号。
工资待遇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九、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录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录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报考人员须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查收通知消息,导致错过考试测试时间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3、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拥有对本次招录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830-3167253。
附件:
1、消防文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2、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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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文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2、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来源:泸州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