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规划多年的龙透关沱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终于正式进场建设啦!
还有一条大家关注的高速公路相关征地消息也来啦,涉及多个镇村,快来看看你家在征收范围内吗?
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纳溪段)建设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预公告
12月26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纳溪段)建设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预公告”,公告详情如下: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纳溪段)建设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皇观村第八、九村民小组,青风村第一、二、三村民小组,团结村第五、六、七、十一村民小组;打古镇独树村第三、四、五村民小组,双家村第八村民小组,云回村第七村民小组,紫微村第二、三、四、六、九、十村民小组;护国镇插旗村第四、六村民小组,德红村第一、二、三、四、五、七、八、九村民小组,沈咀村第四村民小组;天仙镇观音村第一、四、五、六、七村民小组,黄家村第四、八、十二、十三村民小组,九君村第五、六、七、八村民小组,双新村第四、五、七、八村民小组,天星村第七、八村民小组。共计涉及四个镇十五个村五十个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因泸州至古蔺高速公路项目(纳溪段)建设工程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2月日起,由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组织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赔偿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公告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830-4282771。
特此公告。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关于泸古高速
根据规划,泸古高速公路起于纳溪区,设渠坝枢纽互通与G76厦蓉高速公路相接,途经叙永县、古蔺县,止于永乐枢纽互通,对接古金高速公路并与叙古高速公路形成十字交叉。

项目全长约100公里,估算投资约300亿元,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33.5米,设计时速100公里。

项目建成后,泸州主城区至古蔺1小时内可达,泸州到贵阳的行车时间缩短到约3小时,成都至贵阳的行车时间缩短到约5小时,对进一步完善泸州及四川外联内畅的交通路网、深化区域交流合作,促进泸州“一体两翼”联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期待泸古高速早日开建!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