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享泸州 票亮生活
泸州市2025年有奖发票活动正在进行中
12月5日-12月19日期间
奖金限额为25万元
最高可抽10000元现金大奖(税前)
01、活动时间与对象
(一)活动时间:12月5日起至12月19日(含)止。
(二)参与对象:个人消费者(自然人)。
02、参与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票可参与抽奖活动:
(一)发票类型: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在泸州市依法注册登记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八大消费领域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后,取得票面金额在限定额度以上的真实有效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个人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消费取得的发票不参加活动。
(二)开奖形式:本期抽奖活动实行两轮抽奖。
(三)开票主体:本次活动明确的经营主体,其中,第二轮抽奖开票主体为经自主申报、区县征选推荐产生的“白名单”经营主体(详见附件)。经营主体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电子发票票种核定和额度调整。
(四)发票金额:参加第一轮抽奖的单张发票价税合计金额须在50元(含)以上,参加第二轮抽奖的为“白名单”经营主体开具的单张发票价税合计金额须在800元(含)以上。
(五)开票时间:12月5日起至19日(含)止。
(六)购买方信息:发票购买方栏应填写与本人身份证件一致的姓名,所有信息须真实有效。
03、参与方式
(一)索取发票:个人消费者在时限范围内向经营主体购买达到票面金额额度的商品和服务,取得经营主体开具的与购买商品和服务金额一致的发票。
(二)信息登记:个人消费者取得上述发票后通过“酒城e通”APP客户端“发票抽奖”活动入口,扫描发票左上角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上传发票,完成有效登记后即可参与抽奖活动。参与本期抽奖活动的发票信息录入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过时无效。每人参与抽奖活动发票数量最多不超过20张。
04、抽奖流程
(一)开奖轮次:
第一轮抽奖:抽取三等奖、四等奖、五等奖,合计1020个名额。价税合计金额在50元(含)以上,符合条件的单张发票可参与。
第二轮抽奖:抽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合计111个名额。由“白名单”经营主体开具的,价税合计金额在800元(含)以上的单张发票,不论第一轮抽奖是否中奖,均可参与。
(二)奖项和奖金设置:奖金限额为25万元,奖项设6个档次,1131个名额,具体设置如下。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税前)
一等奖30名,奖金2000元(税前)
二等奖80名,奖金800元(税前)
三等奖100名,奖金400元(税前)
四等奖200名,奖金200元(税前)
五等奖720名,奖金50元(税前)
(三)抽奖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期发票信息录入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构全程监督下公开进行抽奖,第一轮抽奖完成后,接续进行第二轮抽奖。
(四)中奖公布:个人消费者取得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信息与抽出的发票信息一致时,即为中奖。中奖发票号码通过“酒城e通”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布。
05、奖金兑付
(一)兑奖申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中奖者在中奖发票号码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奖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验。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中奖者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奖项中奖者在中奖发票号码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酒城e通”APP客户端“发票抽奖”活动入口,补充录入与中奖发票购买方信息一致的身份证件、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
(二)奖金发放:兑奖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奖金以指定银行转账的方式完成兑付。因录入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兑现奖金的,由中奖者自行负责。
(三)个税缴纳:中奖者的获奖金额达到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额度,由活动主办方指定银行依法代扣代缴。
(四)不兑奖情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中奖者不能提供完整、准确、有效兑奖资料的;逾期未录入发票等信息的;不在本次活动限定消费领域范围内的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票面标注“收购”的发票;负数发票和已红冲的发票;非正常商户开具的发票;已注销的发票;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开具的发票。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活动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拆分开票、先兑奖后红冲、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或其它作弊违规行为等),一经确认即取消参与、中奖资格,追回奖励;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投诉举报: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未按规定向个人消费者开具发票(拒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可通过12366电话举报,税务机关将及时受理、处理。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06、商务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0830-2276058)
江阳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30-3589420)
龙马潭区商务局(0830-6664658)
纳溪区商务局(0830-4212568)
泸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30-8190568)
合江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30-6370502)
叙永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30-6552800)
古蔺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30-7376987)
本次活动由市商务会展局会同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来源: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