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城网_泸州地方门户网站 泸州那点事 扩散提醒!泸州公安发布关于刘勇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受害人速去申报

扩散提醒!泸州公安发布关于刘勇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受害人速去申报

广告位

123

6月27日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发布 “关于刘勇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请该案中还未提交证据材料…

6月27日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发布

“关于刘勇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请该案中还未提交证据材料的集资参与人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7日

携带相关证据材料

到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经侦大队

配合调查、核对账目

通告详情如下↓

640.png

请大家相互提醒,扩散周知!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三个特征要件。

具体为:

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吸收资金;

利诱性: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的表现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来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养老、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者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融资租赁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移动商城”“自选超市”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不贪图小利,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不要轻信投资返利、高收益。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可能就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

三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骗局;

四要三思而后行,不轻易投资。投资的时候,一定要多找家人、亲戚或朋友多征求意见;

五要警惕“各种讲座”。不要参加所谓公司提供的讲座、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免费参观等活动,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回报宣传和所谓的“公司实力”,防止进入“圈套”。

(来源:平安纳溪)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830-3118444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214216908@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