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城网_泸州地方门户网站 泸州那点事 明天0时起泸州重污染天气预警将升级为橙色预警,是否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答案来了!

明天0时起泸州重污染天气预警将升级为橙色预警,是否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答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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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28日,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城区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的公告…

  2021年12月28日,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城区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的公告》。根据公告,当泸州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时,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泸州主城区对应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当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时,次日零时起将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

全文公告如下: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
一、限行时间
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
二、限行范围
二环路(含规划段)及以内区域、纳溪城区。西侧以二环路城西段、G246为界(纳溪区政务中心为止);北侧以二环路规划路段为界;东侧以临港大道为界;南侧以二环路高新段(规划段)、纳溪段、蓝安路、龙人路、云溪东路、永宁路、人民西路为界。

三、限行措施
黄色预警措施
(一)限行范围内,全天禁止货车通行(新能源货车除外);特许通行燃油货车需经环保部门尾气检测合格后予以通行。
(二)限行范围内,全天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通行。
橙色预警措施
(一)限行范围内,全天禁止货车通行(新能源货车除外);特许通行燃油货车需经环保部门尾气检测合格后予以通行。
(二)限行范围内,全天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通行。
(三)7:00-22:00,在限行范围内实行汽车尾号限行,即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外地号牌、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单日(1、3、5、7、9)单号车辆通行;双日(0、2、4、6、8)双号车辆通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车等。
(二)公共汽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租赁车)、校车、交通车、长途客车、悬挂绿色号牌的新能源汽车等。
(三)确因城市生产、生活需要,经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批准通行的其他车辆。
五、预警信息发布后,公安机关将及时发布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向社会告知。
六、在采取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公告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本公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月13日,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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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1月14日起,全省大部分城市气象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1月15日-19日气象条件将持续转差,可能出现中度污染至重度污染风险。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议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2〕3号)要求,决定从2022年1月14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黄色预警1月15日0时升级为II级橙色预警。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要做好电煤运输车辆通行统筹工作,不得因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采取“一刀切”。请各区县、园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管控清单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减少污染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

此外,泸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已明确:本轮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暂不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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