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已全面启动,符合条件的各类餐饮场所最高可获政府补贴4000元/户。

自1月17日《泸州市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后,相关工作迅速铺开。根据方案,泸州全市城镇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管道燃气建设改造规范的餐饮等场所可实施“瓶改管”,满足电力增容及供配电设施布点区域内的餐饮等场所可实施“瓶改电”。
具体改造范围:
① 合规经营的餐馆、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食品小作坊等各类餐饮场所;
② 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宾馆、酒店等各类服务场所食堂;
③ 其他自愿申请改造的理发店、茶楼等非居五小用户。
未取得卫生许可、营业执照等证照的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工业用户、居民用户,不符合天然气管道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的场所以及其他不符合“瓶改管”“瓶改电”条件的不纳入本次改造范围。


据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计,截至2月26日,全市共排查出符合“瓶改管”“瓶改电”改造条件用户数1887户;全市共计开工改造28户,其中实施“瓶改管”户数21户,已完工6户;实施“瓶改电”户数7户,已完工7户。
补贴措施:
此次改造将按照“政府奖补一点、鼓励企业承担一点、用户出资一点”的方式筹措改造资金。
对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瓶改管”的用户,其燃气改造建设费用(包含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材料和安装费用)最高可获得政府补贴4000元/户,燃气企业通过降低改造报价等方式承担30%的改造费用。

根据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泸州市将于4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重点类场所改造;6月底前,基本完成有序类和其他改造类的“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根据《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液化石油气用户事故率占比超管道天然气的34倍,因此使用管道天然气更安全,符合条件的餐饮店赶紧行动起来吧!
政策咨询电话:
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830-6608141
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830-2758225
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830-3368356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30-8503871
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30-5231563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0-6227273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30-7888137
(来源:泸州头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