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
江阳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
江阳区教育系统2022年拟公开考核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36个
招聘人数53人
具体岗位信息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01
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江阳区内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有关证书原件的,可视情况予以适当延期);
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相关岗位,但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 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 年龄:符合本公告及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到报名时间最后一天,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 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 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现役军人;
☒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 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02
5月9日至10日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至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教研培训中心负一楼(学院中路14号)。
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
考试分为两轮:初试和复试。
初试采用淘汰制,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以《初试通知书》为准。初试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比例内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复试;未达到招聘人数3:1比例的岗位,初试后所有人员一并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公布。
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复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体检和聘用对象。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复试通知书》。
复试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初试、复试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所有参加现场报名、初试、复试人员需提供本人在现场报名、初试、复试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