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关于启用友谊路金色空间路段等19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启用友谊路金色空间路段等19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4年9月27日起,试运行一个月,2024年10月27日正式启用。
二、抓拍地点
1、友谊路金色空间路段;

2、友谊路十字口路段;

3、麒贤路锦绣华府1栋路段;

4、麒贤路锦绣华府2栋路段;

5、云溪东路品膳阁路段;

6、云溪西路汇发广场路段;

7、人民东路工商银行路段;

8、人民西路河西商业大厦路段;

9、人民西路一段中国农业银行路段;

10、麒玉路消防队路段;

11、麒祥路市民服务中心路段;

12、永宁路一段纳溪商城路段;

13、裕麟路江林壹号小区路段(东向西);

14、裕麟路江林壹号小区路段(西向东);

15、蓝安路三段与茂林路交叉口(北向南);

16、蓝安路三段与同德路交叉口(南向北);

17、蓝安路三段与同德路交叉口(北向南);

18、二环路蓝安立交南侧蓝安路(西)入口匝道;

19、蓝安路三段与九川路交叉口。

三、抓拍范围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8、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9、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2024年9月26日
(来源:酒城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