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10日泸州市龙马潭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徐兵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章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审议决定:接受徐兵辞去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并报泸州市龙马潭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11月10日
(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