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城网_泸州地方门户网站 房产家装 泸州老旧小区增设电梯:两种模式可选,每台补助20万

泸州老旧小区增设电梯:两种模式可选,每台补助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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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泸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在其官方网站“酒城住建”上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既有住宅…

10月31日,泸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在其官方网站“酒城住建”上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的公告,提出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可增设电梯。

 

《意见》公示后,社会各界可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11月1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泸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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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增设电梯须符合两个条件

《意见》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业主自愿”的原则。市级负责政策指导,区级具体组织实施。

 

《意见》指出,增设电梯须具备两个条件: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有条件增设电梯的单元(楼栋),可开展电梯增设;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在电梯增设方案公示期内有业主提出异议或持反对意见的,经社区协调同意后方可实施。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另外,单一产权的住宅、自建房、别墅及已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的住宅,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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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增设电梯有两种模式可选

《意见》指出,既有住宅业主是电梯增设的申请人,负责统一业主意见和确定增设电梯模式。增设电梯将实行两种模式,可由业主自愿选择。

 

筹资自建:

申请人负责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委托总包单位建设的,申请人负责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委托建设:

鼓励国有平台公司参与建设工作。业主意见统一并确定增设方案后,由平台公司出资建设运营管理,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模式,推行“公交”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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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每台电梯可获20万元补助

《意见》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运营维护费用主要由申请人承担。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自行协商确定出资比例。按程序增设且经验收合格后,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补助(含省级奖补资金)。申请人可以使用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不进入征税范围,行政事业收费予以免缴。

 

《意见》强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增设的电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制造和安装,安装前应报所在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入使用前应经监督检验合格。明确后期使用管理单位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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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加装电梯协议须公示10天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业主同意后签订加装电梯协议,协议需明确项目负责人或委托单位主要职责、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费用分摊方案以及加装完成后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等内容。

 

协议和方案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在拟增设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10天,公示期间因增设电梯可能受到影响的利益关系人持反对意见的,所在社区居委会应当组织调解,促进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功的,暂缓实施。

 

同时,申请人还要向所在区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增设电梯申请;增设电梯协议及公示资料;业主代表委托协议;拟增设电梯楼栋业主的产权证明;增设电梯建设方案等。

 

由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后,对于符合增设条件的,再由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主管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施工单位再进场施工安装;竣工后,申请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安装等单位进行质量竣工验收,申报监督检验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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