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近日发布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
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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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
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
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
和合理租住面积
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
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目前泸州市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我市公积金贷款实行“认贷不认房”;首套房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5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