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了解到,我市相关部门已出台一揽子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方便大家掌握了解,视听君逐一进行了梳理。
我市公积金贷款首套新建住房首付比例已由3成下降至2成,首套再交易房首付比例由4成下降至3成,同时多家银行个人商业贷款加入“两成首付队伍”,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公积金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泸州农商行、泸州银行等多家银行执行3.9%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二套房贷款利率最低至4.9%。
→泸州首套房贷利率最低3.9%
→二套房贷款利率最低至4.9%
首套房5年以下贷款利率为2.6%、5年以上为3.1%;二套房5年以下贷款利率为3.025%、5年以上为3.575%。(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套房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50万元,二套房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40万元。(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泸州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信贷政策的通知》(泸市公积管〔2022〕2号)第二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泸州市农村户籍人员、非泸州市户籍人员、毕业未满五年的大学(包括专科和本科)毕业生,以及按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助。(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都需在我市范围内。(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对2021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3日期间,全职新引进到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就业或新创办企业,并在泸州持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的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在泸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购买的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享受一次人才安居补助。(有效期至2023年8月23日)
→关于印发《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泸住建发〔2021〕248号)
具体支持政策,可咨询相关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