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泸州经济开发区、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两江新城、城北新区滨江区、城西新区、泸州国家高新区等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公示。

地块一位于二环路七一互通西南侧,规划用地面积71.21公顷。 调整前:含商业用地15.95公顷,容积率≤2.0;居住用地45.11公顷,容积率≤2.8;防护绿地5.64公顷,公园绿地1.6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0.72公顷;服务设施用地2.19公顷。 调整后:范围内含商业用地2.15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25%;居住用地共45.24公顷,其中东侧居住用地21.26公顷,容积率≤2.9,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35%,西侧居住用地23.98公顷,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54米,绿地率≥35%;服务设施用地1.5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20米,绿地率≥25%;公园绿地10.07公顷;中小学用地5.72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0.72公顷;保留现状水域5.8公顷。 地块二位于空港路西侧,面积4.57公顷。调整前为防护绿地,调整后为公园绿地。 地块三位于进港路南侧,面积6.67公顷。 调整前含科研用地1.32公顷,容积率≤2.0;工业用地4.81公顷,容积率≤2.0;防护绿地0.54公顷。 调整后含商业用地6.13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6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20%;防护绿地面积不变。

拟调整的B-04-01和B-04-02地块,位于福阳路南侧、龙涧溪西侧。
调整前:B-04-01地块面积2.16公顷,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36米,绿地率≥35%;B-04-02地块面积2.09公顷,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36米,绿地率≥35%。两个地块之间规划有18米宽道路,占地约0.29公顷。

调整后:将B-04-01和B-04-02地块及之间的道路整合为B-04地块,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36米,绿地率≥30%。地块应配建办学规模不少于9个班的幼儿园。

拟调整地块位于泸州高铁站北侧,面积23.05公顷。
调整前:含商业用地8.79公顷,容积率≤3.5;商务用地4.83公顷,容积率≤3.5;公园绿地2.88公顷;广场用地5.4公顷;道路用地1.15公顷。

调整后:含商业用地(兼容商务设施)12.15公顷,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50米,绿地率≥20%;绿地与广场用地10.91公顷。

将原规划CN-I-10地块加油加气站用地,调整至护国公园南侧行政办公地块内。
调整前:加油加气站用地约0.72公顷,行政办公用地约0.9公顷。
调整后:加油加气站用地约0.54公顷,防护绿地0.36公顷,商业商务用地约0.72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 ,建筑限高12米,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50米。

调整区域位于龙马潭大驿坝片区。
调整前:区域内含中小学用地2.39公顷,交通场站用地0.2公顷,城市道路用地0.19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7.83公顷。

调整后:区域内含中小学用地4公顷,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30%;商业用地1.2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18米,绿地率≥20%;公共交通场站用地0.2公顷,容积率≤0.2;绿地与广场用地5.21公顷。
同时,对大驿坝片区临沱江路网线性进行了适当优化,并将位于龙马潭区小市麻沙桥片区约3公顷居住用地调整为绿地与广场用地,以平衡大驿坝片区调减的绿地。

拟调整地块位于鱼塘街道琴台路东侧,面积约12.17公顷。
调整前:范围内含防护绿地约2.26公顷;居住用地约9.91公顷,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30%。

调整后:范围内含防护绿地约0.67公顷;居住用地约11.5公顷,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54米,绿地率≥35%。保留范围内现状东西通道通行功能。

拟调整地块位于平安路东侧 ,面积约0.22公顷。
调整前: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

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30%,建筑高度≤24米。

拟调整地块分别位于江阳区黄舣镇酒业园区会展中心周边(以下简称:区域一)和酒业园区扩区范围内(以下简称:区域二),面积分别约41公顷和237公顷。
区域一调整前:范围内文化设施用地约13.3679公顷,商业用地约11.5425公顷,公园绿地约1.3579公顷,一类工业用地约1.458公顷,防护绿地约4.8332公顷,道路约0.3212公顷,水体约8.12公顷。

区域一调整后:范围内文化设施用地约13.2591公顷,商业用地约12.9867公顷,公园绿地约1.4672公顷,二类工业用地约0.3548公顷,防护绿地约4.8129公顷,水体约8.12公顷。

区域二调整前:范围内科研用地约2.9767公顷,商业用地约17.6171公顷;公园绿地约23.5151公顷,防护绿地约14.5892公顷,二类工业用地约139.3076公顷,供燃气用地约0.6342公顷,安全设施用地约1.3421公顷,其他公用设施用地约1.5074公顷,城市道路用地约35.8652公顷。

区域二调整后:商业用地约3.6393公顷;公园绿地约23.4391公顷,防护绿地约14.7018公顷,二类工业用地约167.1974公顷,安全设施用地约0.3414公顷,其他公用设施用地约1.5074公顷,城市道路用地约25.894公顷。

来源: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