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涵盖了哪些内容呢?
有哪些创新?
针对物业服务人和业委会
具体做了哪些规定呢?
一起来回顾↓↓↓
《条例》共分为9章106条,涉及物业服务,业主、业委会,物业使用与维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不回避热点难点痛点问题,20余项制度创新,切实维护物业管理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人 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统称物业服务人,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物业服务人应当具备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能力,在一个物业服务区域实行独立核算制度;并且要求物业费的测算清单应当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附件;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预收物业费的,不得超过合同有效期的剩余期限。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不得约定预收物业费。条例还规定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人不得以其他纠纷未解决等为由拒绝退出及办理交接。 业委会 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接受业主的监督。新修订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20名业主即可发起成立业委会申请;条例规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老旧小区以及建设单位已经不存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补助;条例施行前开设的业委会资金账户,依法变更为业主共有资金账户。 业委会违法了,怎么办? 条例明确规定业委会及成员不得有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等九条“高压线”,业委会成员触电了,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