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今(3)日发布2025年11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专职辅导员,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西南医科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专职辅导员。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西南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swmu.edu.cn,下同〉“通知公告”专栏发布)。
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5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学校对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到校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须在应聘岗位连续服务至少8年。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西南医科大学2025年11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5年12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及报名时为西南医科大学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公招网(https://rsgz.swmu.edu.cn/,下同),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2日12: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西南医科大学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西南医科大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应聘人员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西南医科大学2025年11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用身份证号命名,并小于50kb,格式为jpg)。西南医科大学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在面试资格审查前须登录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下载并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将进行《高校辅导员综合基础知识》共1科,共计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于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2日17:00期间登录缴费网站按系统提示缴费(缴费网址:http://wxcx.swmu.edu.cn/xysf/)。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西南医科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南医科大学于2025年11月13日在招聘公告原发布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请报考者于2025年11月15日前联系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电话:0830-3160509)提供本人银行卡信息办理网上退费的相关手续。逾期未按要求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笔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公招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25年11月19日9:00至21日17:00前登录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公招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并于考前签订诚信承诺书。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西南医科大学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所有岗位笔试科目为《高校辅导员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共1科。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高校辅导员工作理论与实务(第2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3月出版,主编:耿乃国;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精神、理论知识及党团和班级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生日常管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重大时事政治等内容。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定于2025年11月22日在西南医科大学(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举行。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5年11月28日12:00前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公招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5年11月28日17:00前的工作时间内以电话联系(0830-3160509)申请核查本人相应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2025年11月29日12:00前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公招网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25年11月19日9:00-12:00,14:30-17:00将以下材料交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段1号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德诚楼701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3160509),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西南医科大学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此次笔试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招聘考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90%,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二)心理测试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和测试须知等在“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公告时一并公布。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西南医科大学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西南医科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5年12月3日24:00前由西南医科大学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公招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西南医科大学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由西南医科大学邀请第三方进行专业认定(认定费用由报考者承担),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⑤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其中①-④项为必备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第⑤项。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西南医科大学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西南医科大学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南医科大学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830-3160509(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
纪律监督电话:
0830-3163678(驻西南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西南医科大学2025年11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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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