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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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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1.在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往届生、2026届应届毕业生或者规培结业生均可以报名。 2.薪酬…

其他事项:

1.在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往届生、2026届应届毕业生或者规培结业生均可以报名。

2.薪酬福利: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基本工资,按医院绩效分配办法享受每月绩效奖金,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同时执行医院职工福利体系。

3.本次招聘将参照国家“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执行。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泸州市中医医院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记载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4月10日(报名第1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流程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方式:请到泸州市中医医院城南院区(泸州市纳溪区杏林路80号)行政综合楼9楼009组织人事部办公室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杨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830—3605102

拨打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3.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现场报名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其中2026届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请提供学校开具的有鲜章的在校证明);

(3)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和应届生均需提供);

(4)往届规培生提供规培结业证书、2026应届规培生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有鲜章的规培证明(现场报名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5)部分岗位其他条件有工作能力要求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缺一不可,请考生严格按照报名需要提交资料清单进行报名!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听或者查看通知而错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所提交资料信息,由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对应聘资格进行审查。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者,进行笔试。笔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对进入面试者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复审、复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招聘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其中面试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名额等额进入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确定拟录用名单

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人员名单,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确定录用。

(八)公示

拟录用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其中应届毕业生请提前准备好三方协议(由毕业生所在学校提供),须限时完成协议签订,未按时签订三方协议视为放弃入职资格;往届毕业生须限时签订就业协议,未按时签订就业协议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来源:泸州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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